公司命名与自然人命名是有很大差异的,自然人命名中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,从
刑法角度讲,只要没有危害国家,没有污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词命名,那国家法律是不予干
涉的。但对于单位的命名,国家法律规定的很细,单位名称必须附合相关的法律规定。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、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卫生部关于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》 等构成企业名称的基
本要素是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:
(一)行政区划名称(企业所在地省:包括自治区、直辖市 ;或者市,包括州 ;县,包括市
辖区)
(二)字号(商号)
(三)行业或者经营特点
(四)组织形式
四要素的具体释意
1、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所在地的县以上行政区的名称。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
省略“省”、“市”、“县”等字,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。
2、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,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。
3、行业或经营特点是指企业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质。
4、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,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,所
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。